委托单位 | 临颍鼎晟洁净型煤实业有限公司 | |||
项目所在地 | 临颍县石桥乡南街村酒厂南80米 | 联系人 | 王总 | |
项目名称 | 临颍鼎晟洁净型煤实业有限公司职业病危害因素定期检测 | |||
项目简介 | 临颍鼎晟洁净型煤有限公司成立于2017年10月11日。经营范围为洁净型煤生产、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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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调查、 采样、检测 | 现场调查 | 人员:王广超、李帅 | ||
时间:2021年11月13日 | ||||
采样、检测 | 人员:刘亮、刘旭 | |||
时间:2021年11月19日 | ||||
委托单位陪同人 | 李经理 | |||
职业病危害因素 | 根据拟用人单位生产工艺及生产设备情况,结合企业职业卫生调查资料,该用人单位涉及到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有:煤尘、噪声 | |||
职业病危害因素 检测结果 | 在正常作业情况下所检工种接触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 用人单位粉碎车间粉碎工、生产车间压型工接触噪声每周40h等效声级强度不符合国家职业接触限值的要求;其余工种接触粉尘和噪声的浓度(强度)均符合国家职业接触限值的要求。 | |||
检测结论及建议 | (1)为粉碎机、压型机加装密封隔音设施。 (2)按照《个体防护装备选用规范》(GB/T 11651-2008)要求为接触煤尘的员工配备KN90及以上型号的防尘口罩,为接触噪声的员工配备降噪耳塞,并及时更换防护用品,保证防尘口罩及防噪声耳塞的有效性。加强现场管理,重点对粉碎工、压型工佩戴降噪耳塞的情况进行监督,确保作业人员按要求佩戴个人防护用品。 (3)工作场所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应定期检测,并及时公布检测结果;定期组织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作业工人进行职业健康检查,及早发现职业禁忌证或疑似职业病等;加强职工职业卫生知识方面的宣传教育和培训,提高其职业病危害自我防护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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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审查专家组 评审意见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