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将打磨作业转移到距离焊接作业较远的地方,避免相互影响。 (2)定期对职业病防护设施进行维护保养,确保防护设施能够有效运行。 (3)按照《个体防护装备选用规范》(GB/T 11651-2008)要求,为接触粉尘的员工配发符合要求的防尘口罩,为接触噪声的员工配发降噪耳塞,及时更换个人防护用品,保证所配发的个人防护用品的有效性,并加强现场监督,确保作业人员按要求佩戴个人防护用品。重点对杂工佩戴降噪耳塞的情况进行监督,督促其正确佩戴并及时更换。 (4)工作场所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应定期检测,并及时公布检测结果;定期组织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作业工人进行职业健康检查,及早发现职业禁忌证或疑似职业病等;加强职工职业卫生知识方面的宣传教育和培训,提高其职业病危害自我防护意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