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单位 | 辉县市峥嵘玻璃纤维厂 | |||
项目所在地 | 辉县市孟庄镇高村 | 联系人 | 王佳义 | |
项目名称 | 辉县市峥嵘玻璃纤维厂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 | |||
项目简介 | 辉县市峥嵘玻璃纤维厂位于辉县市孟庄镇高村,成立于1985年03月13日,主要是玻璃纤维纱及制品加工。 本次评价为现状评价,评价范围为该用人单位的生产单元、辅助单元、辅助生产区和生活区的职业卫生管理情况。 评价内容主要包括总体布局及设备布局的合理性、建筑卫生学情况、职业病危害因素种类及分布、职业病危害因素对劳动者健康的影响程度、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与应急救援设施及效果、职业健康监护、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职业卫生管理措施及落实情况等。 | |||
现场调查、 采样、检测 | 现场调查 | 人员:甄梦阳、朱伟超 | ||
时间:2021年06月25日 | ||||
采样、检测 | 人员:李帅、马志高等 | |||
时间:2021年7月08/09/10日 | ||||
委托单位陪同人 | 王佳义 | |||
职业病危害因素 | 根据拟用人单位生产工艺及生产设备情况,结合企业职业卫生调查资料,该用人单位涉及到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有:总尘、高温、工频电场、噪声。 | |||
职业病危害因素 检测结果 | 在正常作业情况下所检工种接触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 用人单位各岗位接触矽尘和工频电场的浓度或强度未超过职业接触限值;络纱车间织布工接触噪声,拉丝车间拉丝作业位接触高温的浓度或强度不符合职业接触限值的要求。 | |||
检测结论及建议 | 评价结论: 辉县市峥嵘玻璃纤维厂属于职业病危害严重的用人单位。 用人单位在总平面布局、设备布局、建筑卫生学、防护用品发放、应急救援、职业病危害告知等方面符合要求;在职业病危害因素、职业病防护设施、辅助用室、职业卫生管理制度等方面基本或部分符合要求;在职业健康监护方面不符合要求 建议(主要内容摘抄): 1、生产工艺和粉尘性质可采取湿式作业的,应采取湿法抑尘。 2、用人单位为作业人员配发的防噪声耳塞应按需配发,以保证防护用品的有效性,同时加强现场管理,确保现场作业人员正确佩戴防护用品; 3、对新入职劳动者进行岗前的职业健康检查,对在岗的劳动者进行在岗期间的职业健康检查,若有离职的劳动者应组织劳动者进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对体检中发现异常的人员及时复查及调岗。 4、在拉丝车间附近或厂区设置集中浴室。 5、用人单位主要负责人、职业卫生管理人员按要求进行职业卫生培训,并对工人进行岗前和岗中的职业卫生培训教育。 | |||
技术审查专家组 评审意见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