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单位 | 许昌瑞鼎木业有限公司 | |||
项目所在地 | 许昌市鄢陵县产业集聚区未来大道以北百花路以西200米 | 联系人 | 王总 | |
项目名称 | 许昌瑞鼎木业有限公司职业病危害因素定期检测 | |||
项目简介 | 许昌瑞鼎木业有限公司成立于2019年07月04日,主要从事建筑模板、细木工板、多层板、单板、木方、三聚氰胺胶的加工、销售。目前用人单位运行状况正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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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调查、 采样、检测 | 现场调查 | 人员:王广超、李帅 | ||
时间:2021年10月06日 | ||||
采样、检测 | 人员:李帅、刘强 | |||
时间:2021年10月09日 | ||||
委托单位陪同人 | 王总 | |||
职业病危害因素 | 根据拟用人单位生产工艺及生产设备情况,结合企业职业卫生调查资料,该用人单位涉及到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有:粉尘、苯、甲苯、二甲苯、甲醛、噪声 | |||
职业病危害因素 检测结果 | 在正常作业情况下所检工种接触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 用人单位生产车间搅拌机旁、冷压机旁、过胶作业位、铺板线前段、铺板线后段、热成型作业位甲醛的浓度均超过国家规定的最高容许浓度。其余各工种接触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浓度(强度)均符合国家职业接触限值的要求。 | |||
检测结论及建议 | (1)使用不含甲醛的木板胶。 (2)在搅拌机、过胶机和铺板线旁加设抽风设施,减少甲醛在空气中的逸散。定期对防护设施进行维护,确保职业卫生防护设施能够有效运行。 (3)将自动切边机的工作台移到距离噪声源较远的地方;切边工在不需要操作设备时,可以适当远离切边设备。 (4)按照《个体防护装备选用规范》(GB/T 11651-2008)要求,为接触毒物的作业人员配发符合标准的防毒面罩,为接触粉尘的员工配发防尘口罩,及时更换个人防护用品,保证所配发的个人防护用品的有效性,并加强现场监督,确保作业人员按要求佩戴个人防护用品。重点对叉车司机、过胶工、铺板工、热压工佩戴防毒面罩的情况进行监督,督促其正确佩戴并及时更换。 (5)工作场所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应定期检测,并及时公布检测结果;定期组织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作业工人进行职业健康检查,及早发现职业禁忌证或疑似职业病等;加强职工职业卫生知识方面的宣传教育和培训,提高其职业病危害自我防护意识。 | |||
技术审查专家组 评审意见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