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单位 | 河南平煤神马首山化工科技有限公司 | |||
项目所在地 | 河南省许昌市襄城县湛北乡丁庄村 | 联系人 | 朱广普 | |
项目名称 | 河南平煤神马首山化工科技有限公司职业病危害因素定期检测 | |||
项目简介 | 河南平煤神马首山化工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05年08月16日,经营范围包括:粗苯、煤气、焦炭、焦油生产经营;煤炭零售经营;焦炭、高纯度硅气、多晶硅生产技术的研发服务钢材批零、货场租赁;发电、电力销售等。 本次评价为定期检测,评价范围为该用人单位洗煤厂、备煤厂、干熄焦厂、焦化二厂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进行检测评价。 | |||
现场调查、 采样、检测 | 现场调查 | 人员:张茜、甄梦阳 | ||
时间:2021年09月01日 | ||||
采样、检测 | 人员:李帅、朱伟超、刘旭、王广超、刘强等 | |||
时间:2021年09月03日至2021年09月06日 | ||||
委托单位陪同人 | 朱广普 | |||
职业病危害因素 | 根据拟用人单位生产工艺及生产设备情况,结合企业职业卫生调查资料,该用人单位涉及到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有:粉尘、苯、甲苯、二甲苯、萘、酚、一氧化碳、硫化氢、氨、氯化氢、氰化氢、工频电场、高温、噪声。 | |||
职业病危害因素 检测结果 | 在正常作业情况下所检工种接触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 用人单位洗煤厂输煤皮带工、分选工、脱泥筛工、脱介筛工、精煤皮带工、中煤皮带工、矸煤皮带工、压滤操作工、浮选工、备煤厂破碎机工、焦化二厂冷凝泵房巡检工接触噪声每周40h等效声级强度不符合国家职业接触限值的要求。 其他所检工种接触:粉尘、苯、甲苯、二甲苯、萘、酚、一氧化碳、硫化氢、氨、氯化氢、氰化氢、工频电场、高温、噪声均未超过职业接触限值。 | |||
评价结论及建议 | 评价结论: 河南平煤神马首山化工科技有限公司属于职业病危害严重的用人单位。 建议(主要内容摘抄): (1)用人单位洗煤厂103#皮带头、103#皮带尾、破碎作业位、手选作业位、分级作业位、209#脱泥筛旁、310#脱介筛旁、309#脱介筛旁、701#皮带头、701#皮带尾、705#皮带头、705#皮带尾、707#皮带头、707#皮带尾、601浓缩机旁、608煤泥上料泵旁、611煤泥压滤机旁、402矿浆除泥泵、405浮选机旁、408加料上料泵、备煤厂206#皮带头、2#破碎机旁、13#皮带头、焦化二厂风机房2层2#风机旁、氨水泵房、运焦5#皮带头、振动筛旁、干熄焦厂锅炉给水泵、循环水泵房、发电机旁噪声强度均高于85dB(A),上述各地点作业人员在进行作业时,应佩戴降噪耳塞;其他作业地点噪声强度高于80dB(A)的作业人员在进行作业时,应根据作业人员需要佩戴降噪耳塞;建议适当增加班次,降低劳动者噪声接触水平;在不影响生产工艺的条件下,为作业位增设隔声罩和吸声减震装置。 (2)建议适当增加焦化二厂铁件工班次,降低劳动者高温接触水平;在不影响生产工艺的条件下,为作业位增设降温设施。 (3)按照《个体防护装备选用规范》(GB/T 11651-2008)要求为接触粉尘、毒物和噪声的员工及时更换防护用品,保证防护用品的有效性,加强现场监督,确保作业人员按要求佩戴个人防护用品。 (4)工作场所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应定期检测,并及时公布检测结果;定期组织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作业工人进行职业健康检查;加强职工职业卫生知识方面的宣传教育和培训,提高其职业病危害自我防护意识,并自觉维护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 | |||
技术审查专家组 评审意见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