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单位 | 河南中石化鑫通高速石油有限责任公司许昌服务区第一加油站 | |||
项目所在地 | 许昌市经济开发区长村张乡东黄庄村(许平南高速公路许昌服务区) | 联系人 | 刘站长 | |
项目名称 | 河南中石化鑫通高速石油有限责任公司许昌服务区第一加油站职业病危害定期检测 | |||
项目简介 | 河南中石化鑫通高速石油有限责任公司许昌服务区第一加油站成立于2005年01月06日,经营范围包括成品油的零售(凭成品油许可证、安全经营许可证)、日用百货、广告业务。 本次评价为定期检测,评价范围为该用人单位的加油区、发电间。 评价内容主要包职业病危害因素种类及分布、职业病危害因素对劳动者健康的影响程度、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等。 | |||
现场调查、 采样、检测 | 现场调查 | 人员:谷风娟、刘亮 | ||
时间:2021年05月05日 | ||||
采样、检测 | 人员:李帅、马志高 | |||
时间:2021.05.13 | ||||
委托单位陪同人 | 刘站长 | |||
职业病危害因素 | 根据拟用人单位生产工艺及生产设备情况,结合企业职业卫生调查资料,该用人单位涉及到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有:苯、甲苯、二甲苯、乙酸乙酯、乙酸丁酯、溶剂汽油、噪声。 | |||
职业病危害因素 检测结果 | 在正常作业情况下所检工种接触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 2、加油工接触苯、甲苯、二甲苯、乙酸乙酯、乙酸丁酯、溶剂汽油、噪声浓度或强度均未超过职业接触限值。 | |||
评价结论及建议 | 建议(主要内容摘抄): 针对本次现场调查和对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过程中发现的问题,提出以下建议: (1)按照《个体防护装备选用规范》(GB/T 11651-2008)要求为接触接触毒物和噪声的员工配备相应个体防护用品,及时更换防护用品,保证防护用品的有效性并加强现场监督,确保作业人员按要求佩戴个人防护用品,加油工启动或关闭柴油发电机时噪声较大,进入发电间时应佩戴防噪声耳塞。 (2)用人单位涉及到受限作业时,应注意个体防护。 (3)建议在夏季作业工人作业时,采取缩短工作时间(如35℃以上高温天气时,工人采取4h/班工作制)、为工人提供清凉含盐饮料、提供防暑药品等措施,防止中暑发生。 (4)工作场所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应定期检测,并及时公布检测结果;定期组织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作业工人进行职业健康检查;加强职工职业卫生知识方面的宣传教育和培训,提高其职业病危害自我防护意识,并自觉维护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 | |||
技术审查专家组 评审意见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