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单位 | 鄢陵县张桥大宋求实加油站 | |||
项目所在地 | 鄢陵县张桥镇大宋村S219向南1.6公里处路东 | 联系人 | 吴总 | |
项目名称 | 鄢陵县张桥大宋求实加油站职业病危害因素定期检测 | |||
项目简介 | 鄢陵县张桥大宋求实加油站(以下简称“用人单位”)成立于2016年09月23日,位于鄢陵县张桥镇大宋村S219向南1.6公里处路东,拥有加油工4人、管理人员1人,主要经营范围包括汽油、煤油、柴油的销售,目前运行状况正常。 | |||
现场调查、 采样、检测 | 现场调查 | 人员:谷凤娟、刘强 | ||
时间:2021年06月01日 | ||||
采样、检测 | 人员:刘强、庞俊杰 | |||
时间:2021年06月02日 | ||||
委托单位陪同人 | 吴总 | |||
职业病危害因素 | 根据拟用人单位生产工艺及生产设备情况,结合企业职业卫生调查资料,该用人单位涉及到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有:苯、甲苯、二甲苯、乙酸乙酯、乙酸丁酯、溶剂汽油。 | |||
职业病危害因素 检测结果 | 在正常作业情况下所检工种接触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 溶剂汽油:该用人单位作业场所溶剂汽油检测结果显示加油工接触到溶剂汽油的每周40h时间加权平均浓度符合国家职业接触限值要求;汽油加油机旁溶剂汽油的检测浓度未超出PC-TWA的3倍,符合国家职业接触限值要求。 苯、甲苯、二甲苯、乙酸乙酯、乙酸丁酯:该用人单位作业场所苯、甲苯、二甲苯、乙酸乙酯、乙酸丁酯浓度检测结果显示加油工接触苯、甲苯、二甲苯、乙酸乙酯、乙酸丁酯的每周40h时间加权平均浓度符合国家职业接触限值要求;汽油加油机旁苯、甲苯、二甲苯、乙酸乙酯、乙酸丁酯的检测浓度均符合国家职业接触限值的要求。 | |||
评价结论及建议 | 评价结论: (1)要求加油工工作时尽量站在上风侧作业,并将汽油加油枪上的油气回收密封垫扣紧后再进行加油。 (2)若对加油机或油罐进行维护时,汽油浓度可能很高,此时应要求工人佩戴防毒面罩等防护用品。 (3)工作场所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应定期检测,并及时公布检测结果;定期组织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作业工人进行职业健康检查,及早发现职业禁忌证或疑似职业病等;加强职工职业卫生知识方面的宣传教育和培训,提高其职业病危害自我防护意识。 | |||
技术审查专家组 评审意见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