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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昌宏源职业健康安全检测检验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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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河南许昌鄢陵金汇大道加油站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项目公示

用人单位名称

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河南许昌鄢陵金汇大道加油站

用人单位地理位置

许昌市鄢陵县迎宾大道与金汇大道交叉口西南角

用人单位联系人

马站长

项目名称

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河南许昌鄢陵金汇大道加油站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

用人单位简介

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河南许昌鄢陵金汇大道加油站位于河南省许昌市鄢陵县迎宾大道与金汇大道交叉口西南角,北临金汇大道(主干道),东临鄢望路(主干道),西、南两侧为空地,地理位置优越,交通便利,适合各种类型车辆进站加油该建设项目为新建项目,项目用地面积约2518m2,包括一座双层站房(约398.52m2),一座轻钢结构罩棚(约345m2),设置有2台双泵四枪自吸型汽油加油机(带油气回收功能)、1台单泵双枪自吸型柴油加油机,在罩棚下敷设430m³SF双层油罐(31柴),系二级加油站。

项目性质为新建项目,本次评价为控制效果评价,评价范围为该用人单有关的加油作业区(以下简称加油区,指加油站内布置油卸车设施、储油设施、加油机、通气管或放散管、罐车卸车停车位等区域)和辅助服务区(指站房等,系用于加油站管理、经营和提供其他便利性服务的建筑物),以及建设施工过程的职业卫生管理情况。本次评价还包括该建设项目施工和设备安装调试过程

项目负责人

马慧捷

现场调查人员

张琳楠

调查时间

2021.01.13

用人单位陪同人员

马站长

现场采样、检测人员

滕淑君、刘亮

现场采样、检测时间

20201.01.20~22

用人单位陪同人员

马站长

用人单位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检测结果

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溶剂汽油、柴油、苯、甲苯、二甲苯、乙酸乙酯、乙酸丁酯、噪声等。

检测结果:

本次检测及计算结果显示加油工接触苯、甲苯、二甲苯、乙酸乙酯、乙酸丁酯、溶剂汽油的每周40h时间加权平均容许浓度均符合国家接触限值的要求,其中溶剂汽油的接触等级为级,苯、甲苯、二甲苯、乙酸乙酯、乙酸丁酯接触等级为0级;各个作业地点苯、甲苯、二甲苯、乙酸乙酯、乙酸丁酯、溶剂汽油的短时间检测浓度也符合国家接触限值的要求。

噪声:该用人单位噪声强度检测结果显示加油工接触噪声每周40h的等效声级符合国家职业接触限值的要求,汽油加油机操作位和卸油口噪声强度均未超过85dBA

评价结论与建议

评价结论:根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汽车加油站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有关问题的复函》(安监总厅安健函[2015]59号)的分类要求,新建、改建和扩建汽车加油站,属于可能产生一般职业病危害的建设项目,判定该项目属于职业病危害一般的建设项目

经过分析认为目前建设项目在总体布局及设备布局、辅助用室设置、采取的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个人职业病防护用品、建筑卫生学等方面符合《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 1-2010)等法律、法规、标准的有关规定,在职业卫生管理措施方面基本能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标准的有关规定。该建设项目在将来正常生产过程中,若采取了本报告中提出的建议的情况下,能符合国家和地方对职业病防治方面法律、法规、标准的要求。

建议:

1、个人防护方面补充措施和建议

建设单位应为站长及加油工配发防毒口罩,防毒口罩类型为防有机气体。

2、应急救援方面的补充措施和建议

1)建设单位应定期组织劳动者进行应急救援演练;

2)建设单位在清理油罐时必须加强个人防护,在没有充分安全保障的情况下禁止进入。必须先对现场的环境空气进行检测,并采取通风、佩戴防毒面具等措施,滤盒应选用活性炭式。3职业健康监护方面补充措施和建议

该建设单位应根据《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令[2020]5号)的要求,对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所有劳动者进行在岗期间的职业健康检查,对新入职劳动者进行岗前的职业健康检查,若有离职劳动者应组织劳动者进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

4、职业卫生管理补充措施和建议

1)建设单位应进行职业病危害因素项目申报。

2建设单位应按规定指定专人进行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日常监测。

3)建设单位应每年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进行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

4建设单位在今后的工作中,全面落实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时职业健康检查工作。

5建设单位应按照《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印发职业卫生档案管理规范的通知》(安监总厅安健[2013]171号)要求,不断完善职业健康监护管理档案及劳动者个人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并及时收集归档整理更新。

6)建设单位应应将应急救援经费进行专项列支,保障职业病防治所需的资金投入,不得挤占、挪用

技术审查专家组

评审意见

一、总体意见

1、《控制效果评价报告书》的编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的要求;

2、评价目的明确,依据充分,采用的基础文件合理;评价范围、评价单元划分与评价内容恰当,评价工作的质量控制合格;

3、报告书内容较全面,评价过程中使用的检测方法正确、现场检测数据基本详实,分析合理,对职业病危害防护措施及职业卫生管理评价较客观;

4、评价结论正确,提出的建议合理可行。

二、控制效果评价报告的修改意见及建议

1、完善评价依据及基本原则;

2、完善应急救援措施;

3、评审专家的其他意见。

三、现场检查意见

1、完善警示标识;

2、加强职业卫生管理工作,完善职业卫生管理档案。

四、评审结论

评审组认为该控制效果评价报告评审结论为整改后通过。建设单位必须要求评价单位根据上述修改意见及建议进行修改完善,修改完善后的控制效果评价报告应及时提请评审组组长确认。经确认后,建设单位方可形成《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工作过程报告》备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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