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单位 | 河南能信热电有限公司 | |||
项目所在地 | 襄城县紫云镇南部工业园区南侧 | 联系人 | 徐工 | |
项目名称 | 河南能信热电有限公司热电联产异地升级扩建工程 | |||
项目简介 | 河南能信热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建设单位”)成立于2005年2月,位于许昌市东城区学院南路,是一家由中国平煤神马集团控股的经济环保型热电联产企业。公司两台装机容量为200MW的热电联产机组于2008年全部建成并投入商业化运营,该工程控制总投资17.3亿元,设计年发电量23亿千瓦时,年供热能力380万吨。随着许昌市的快速发展,许昌市以内的工业企业已逐步搬出城市,而原来处于市郊的许昌能信热电有限公司因供热的不可替代性,逐步被城市所包围。根据国家相关节能减排文件精神及许昌市城市整体规划的要求,为了加快治理许昌日益严重的雾霾天气,同时有效解决许昌市大量的居民冬季采暖及企业工业供热问题,许昌能信热电有限公司开始实施“上大压小”、异地迁建工作,在襄城县方庄新建2×350MW级超临界燃煤供热机组,现有2×210MW机组将在新厂建成投产后关停。 新建2×350MW级燃煤供热机组属于大容量、高参数机组,采用世界最先进的环保技术,烟尘排放不高于5毫克/立方米(设计煤种)、二氧化硫排放不高于35毫克/立方米,氮氧化物不高于排放50毫克/立方米。同时,实现废水“零排放”,灰渣全部综合利用。远低于国家环保部颁布的《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3223-2011)的限值要求。可有效替代现有2×210MW效率较低、能耗较大、污染较重的老机组,提高能源综合利用效率,有利于改善市区生态环境和城市居民的生活质量,节约一次能源,减轻环保压力,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有利于实现节能减排目标。 本工程除替代许昌能信热电有限公司现有机组,向许昌市原有采暖热用户供暖外,富裕热能还可供应襄城县的工业及采暖热用户,可以替代供热范围内工业及居民企事业单位供热小锅炉。这将有效改善城市区域大气环境质量。。 本次评价内容包括建设项目选址、总体布局、生产工艺和设备布局、建筑卫生学、职业病危害因素和危害程度及对劳动者健康的影响、职业病防护设施、辅助用室、应急救援、个体防护用品、职业卫生管理、职业卫生专项投资等方面。 | |||
现场调查、 采样、检测 | 现场调查 | 不涉及 | ||
不涉及 | ||||
采样、检测 | 不涉及 | |||
不涉及 | ||||
委托单位陪同人 | 徐工 | |||
职业病危害因素 | 根据类比资料,结合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该建设项目涉及到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有:粉尘、氯、氨、盐酸、硫酸、氢氧化钠、一氧化碳、二氧化碳、二氧化硫、二氧化氮、二氧化氯、肼、柴油;噪声、高温、工频电场。 | |||
职业病危害因素 浓度预测 | 结合类比项目检测结果及建设项目拟采取的职业病防护措施,可以预测建设项目各岗位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预期接触水平能符合职业接触限值的要求。 | |||
评价结论及建议 | 评价结论: 建设项目在采取了建设单位拟采取的职业病防护措施和本报告职业病防护补充措施及建议的情况下,完善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贯彻执行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原则,在项目建成后加强职业卫生管理,保证防护设施正常运行,在生产工艺、原辅材料不变更的情况下,建设项目各岗位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预期接触水平能符合职业接触限值的要求,该建设项目能满足国家和地方对职业病防治方面法律法规、标准的要求。 拟建项目从职业病危害控制的角度考虑是可行的。 | |||
技术审查专家组 评审意见 | 一、总体意见 1、《预评价报告书》的编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的要求; 2、《预评价报告书》对建设项目施工过程中及建成后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工作场所、工艺设备、技术材料等描述比较完整; 3、《预评价报告书》对建设项目施工过程中及建成后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对劳动者健康危害程度进行了分析; 4、《预评价报告书》对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类型判定准确; 5、《预评价报告书》对建设施工过程中及建成后拟设置的职业病防护设施和个体防护用品分析和评价正确; 6、《预评价报告书》针对建设项目施工过程中及建成后提出的职业病防护措施及建议基本可行; 7、《预评价报告书》的结论正确。 二、预评价报告的修改意见及建议 1、补充完善评价依据; 2、补充完善类比资料; 3、完善生产工艺中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的识别; 4、完善职业病防护的补充措施和建议; 5、专家提出的其他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