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价结论:行业分类: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17)判断该用人单位属于“C制造业”中的“38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中的“383电线、电缆、光缆及电工器材制造”中的“3834绝缘制品制造”行业。 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2012年版)》(安监总安健[2012]73号)判定该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风险属于“二、制造业”中的“(二十五)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风险类别为“职业病危害较重”的生产项目。 建议: 1、职业病防护设施和应急救援设施方面 用人单位应为劳动者配备相应的烫伤软膏,在夏季为劳动者提供藿香正气水等防中暑药品。 2、个人防护方面 (1)用人单位应为机工、耐压操作工、电工、抹圈工配发防噪声耳塞。 (2)个人防护用品应按需进行配发,以保证防护用品的有效性,同时加强现场管理,确保现场作业人员正确佩戴防护用品。 3、职业健康监护方面 该用人单位应根据《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2012]47号)的要求,对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所有劳动者进行在岗期间的职业健康检查,对新入职劳动者进行岗前的职业健康检查,若有离职劳动者应组织劳动者进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 4、职业卫生管理方面 (1)用人单位应设置浴室。 (2)用人单位主要负责人应进行职业卫生培训。 (3)用人单位应组织即将上岗的劳动者进行上岗前的职业卫生培训。 (4)用人单位应进行职业病危害因素项目申报。 (5)用人单位应按规定指定专人进行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日常监测。 (6)用人单位应组织劳动者进行上岗前及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 (7)用人单位应每年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进行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 (8)用人单位应按照《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印发职业卫生档案管理规范的通知》(安监总厅安健〔2013〕171号)要求,不断完善职业健康监护管理档案及劳动者个人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并及时收集归档整理更新。 (9)用人单位应定期组织劳动者进行应急救援演练。 (10)用人单位应将应急救援经费进行专项列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