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价结论:行业分类: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17)判断该用人单位属于“C制造业”中的“30非金属矿物制品业”中的“307陶瓷制品制造”中的“3071卫生陶瓷制品制造”行业。 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2012年版)》(安监总安健[2012]73号)判定该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风险属于“二、制造业”中的“(十七)非金属矿物制品业” 中的“7、陶瓷制品制造,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风险类别为“职业病危害严重”的生产项目。 建议: 1、职业病防护设施和应急救援设施方面 (1)原料车间装磨工投料时避免抖动,尽量靠近除尘设施风口操作。 (2)及时清理各车间内积尘,重点监督原料车间球磨机投料二层平台及成型区、施釉区及烧成车间装车区地面积尘的清扫情况,并经常进行洒水作业,防止人员走动产生二次扬尘。 (3)在不影响工艺条件下,为原料车间浆料球磨机、釉料球磨机、施釉车间施釉台、成型车间吹灰室等原料车间浆料球磨机、釉料球磨机、施釉车间施釉台、成型车间吹灰室等设置吸声、隔声、减振措施。 (4)定期对防护设施维护保养,保证防护设施的正常运行。 (5)在夏季为劳动者提供防中暑药品。 (6)在烧成车间及成型车间设置相应的天然气及一氧化碳泄漏应急器材柜。 2、个人防护方面 个人防护用品应按需进行配发,以保证防护用品的有效性,同时加强现场管理,确保现场作业人员正确佩戴防护用品。重点对原料车间装磨工、成型车间成型工、施釉车间施釉工及烧成车间装车工防尘口罩佩戴情况进行监督,督促其正确配备并及时更换。 3、职业健康监护方面 (1)用人单位应组织对职业健康检查结果异常人员进行复查,必要时对劳动者进行调岗。 (2)用人单位应根据《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2012]47号)的要求,对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所有劳动者进行在岗期间的职业健康检查,对新入职劳动者进行岗前的职业健康检查,若有离职劳动者应组织劳动者进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对于职业健康体检结果异常人员,用人单位应及时组织劳动者进行复查。 4、职业卫生管理方面 (1)用人单位应组织即将上岗的劳动者进行上岗前的职业卫生培训。 (2)用人单位应进行职业病危害因素项目申报。 (3)用人单位应进行职业病危害日常监测; (4)用人单位应组织劳动者进行上岗前及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 (5)用人单位应按照《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印发职业卫生档案管理规范的通知》(安监总厅安健〔2013〕171号)要求,不断完善职业卫生档案和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并及时收集归档整理更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