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单位 | 河南红东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 |||
项目所在地 | 建安区精细化工园区 | 联系人 | 韩金豹 | |
项目名称 | 河南红东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 | |||
项目简介 | 河南红东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前身为许昌东方化工有限公司,2015年4月变更为河南红东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公司位于许昌县张潘镇前汪村南部精细化工集聚区,建于2003年,注册资金人民币8643万元,法人代表于红霞。该公司是一家以精细化工研发生产为主的企业,从事氨基乙酸、氯乙酸、一氯甲烷、亚磷酸二甲酯、盐酸等精细化工产品以及草甘膦原药、草甘膦系列制剂等农药产品的生产和销售。 经过近几年的创业发展已经成为全国较大、河南最大的草甘膦生产基地。企业现具有年产30000吨草甘膦原药、5000吨氨基乙酸、6000吨氯乙酸和20000吨亚磷酸二甲酯等化工产品的生产规模。 本次评价为现状评价,评价范围为该用人单位的氯乙酸生产单元、氨基乙酸生产单元、亚磷酸二甲酯生产单元、草甘膦生产单元、动力单元、污水处理站、化验室及辅助单元职业卫生管理情况。 评价内容主要包括总体布局及设备布局的合理性、建筑卫生学情况、职业病危害因素种类及分布、职业病危害因素对劳动者健康的影响程度、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与应急救援设施及效果、职业健康监护、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职业卫生管理措施及落实情况等。 | |||
现场调查、 采样、检测 | 现场调查 | 人员:张琳楠、马慧捷 | ||
时间:2019年11月25日 | ||||
采样、检测 | 人员:孙振江、于静静、滕淑君、曹继中、甄梦阳等 | |||
时间:2019年12月23日至2019年12月25日 | ||||
委托单位陪同人 | 韩金豹 | |||
职业病危害因素 | 根据拟用人单位生产工艺及生产设备情况,结合企业职业卫生调查资料,该用人单位涉及到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有:氯、氯乙酸、氯化氢、乙酸、甲醛、氨、甲醇、三氯化磷、一氯甲烷、氢氧化钠、硫酸、PAM粉尘、硫化氢、噪声、工频电场。 | |||
职业病危害因素 检测结果 | 在正常作业情况下所检工种接触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 1、氨基乙酸车间萃取操作工接触甲醇的8h时间加权平均浓度超过国家职业接触限值; 2、其他所检工种接触氯、氯乙酸、氯化氢、乙酸、甲醛、氨、甲醇、三氯化磷、一氯甲烷、氢氧化钠、硫酸、PAM粉尘、硫化氢、噪声、工频电场浓度或强度均未超过职业接触限值。 | |||
评价结论及建议 | 评价结论: 河南红东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属于职业病危害严重的用人单位。 用人单位在总体布局、设备布局、建筑卫生学、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应急救援、防护用品发放、辅助用室和职业卫生管理等方面符合要求;在职业健康监护方面基本符合要求。 建议(主要内容摘抄): 用人单位应定期对职业防护设施进行定期维护,及时更换急救药箱中的过期药品。 用人单位应根据《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2012]47号)的要求,对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所有劳动者进行在岗期间的职业健康检查,对新入职劳动者进行岗前的职业健康检查,若有离职劳动者应组织劳动者进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 用人单位个人防护用品应按需进行配发,以保证防护用品的有效性,同时加强现场管理,确保现场作业人员正确佩戴防尘口罩、防噪声耳塞及防毒口罩等个人防护用品。 用人单位应在使用液氯、氨等高毒物品的作业场所设置职业危害告知卡及“当心中毒”、“必须戴防毒口罩”、“注意通风”等警示标识。厂区内设置的告知卡,如有破损及时更换。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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