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单位名称 | 河南豪铝门业有限公司 | ||||||
用人单位地理位置 | 商水县产业集聚区西环路与纬一路交叉口路东 | 用人单位联系人 | 刘经理 | ||||
项目名称 | 河南豪铝门业有限公司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 | ||||||
用人单位简介 | 河南豪铝门业有限公司成立于2013年08月27日,位于商水县产业集聚区西环路与纬一路交叉口路东,经营范围为铝制门窗、塑钢门窗、铁门窗、不锈钢门窗、幕墙门窗生产、加工和销售,木制品加工、销售,五金配件、机电设备销售,场地及房屋租赁。该用人单位将外购的钢板等原料,通过设计、下料、成型、焊接、磷化、打磨、胶合、涂装及成装等工序后制成成品。年储存粮食7万吨。 本次评价为现状评价,评价范围为该用人单位的生产单元(剪冲折区、焊接区、磷化区、打磨区、胶合区、涂装区和成装区)具有代表性的工作场所和地点。 评价内容主要包括职业病危害因素种类、分布及浓度(强度)、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配备及佩戴情况等。 | ||||||
项目负责人 | 马慧捷 | ||||||
现场调查人员 | 谷凤娟 | 调查时间 | 2018.11.08 | 用人单位陪同人员 | 刘付申 | ||
现场采样、检测人员 | 孙振江、曹继忠、甄梦阳 | 现场采样、检测时间 | 2018.11.22-24 | 用人单位陪同人员 | 刘付申 | ||
用人单位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检测结果 | 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铁粉尘、电焊烟尘、塑粉粉尘、漆末粉尘、苯、甲苯、二甲苯、二氯甲烷、锰及其无机化合物、CO、O3、NO2、铬酸盐、磷酸、碳酸钠、铅尘、噪声、紫外辐射。 检测结果: 粉尘:本次检测及计算结果显示各工种接触粉尘的8h时间加权平均浓度符合国家接触限值的要求,各个工作地点处总粉尘超限倍数计算值均符合国家规定的要求。 苯、甲苯、二甲苯:本次检测结果显示苯、甲苯均未检出,故本次评价不将涂装区和成装区可能存在苯和甲苯作为本次评价的职业病危害因素,亦不对其进行判定。二甲苯检测及计算结果显示各工种接触二甲苯的8h时间加权平均浓度均符合国家职业接触限值;喷底漆操作位二甲苯短时间接触浓度不符合国家接触限值的要求,其他各工作地点处二甲苯短时间接触浓度均符合国家接触限值的要求。 二氯甲烷:本次检测及计算结果显示胶合工、拉丝转印工接触二氯甲烷的8h时间加权平均容许浓度符合国家职业接触限值;其作业地点处超限倍数计算值也符合国家规定的要求。 锰及其无机化合物:本次检测及计算结果显示锌钢焊接工接触锰及其化合物的8h时间加权平均浓度符合国家职业接触限值;其超限倍数计算值也符合国家规定的要求。 NO2:本次检测及计算结果显示锌钢焊接工接触NO2的8h时间加权平均容许浓度和短时间接触浓度均符合国家接触限值的要求。 O3:本次检测及计算结果显示锌钢焊接工在焊接操作位接触O3的最高浓度符合国家接触限值的要求。 CO:本次检测及计算结果显示锌钢焊接工接触CO的8h时间加权平均容许浓度和短时间接触浓度均符合国家接触限值的要求。 铬酸盐:本次检测及计算结果显示磷化操作工接触铬酸盐的8h时间加权平均浓度符合国家职业接触限值;其超限倍数计算值也符合国家规定的要求。 | ||||||
用人单位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检测结果 | 磷酸:本次检测及计算结果显示磷化操作工接触磷酸的8h时间加权平均容许浓度和短时间接触浓度均符合国家接触限值的要求。 碳酸钠:本次检测及计算结果显示磷化操作工接触碳酸钠的8h时间加权平均容许浓度和短时间接触浓度均符合国家接触限值的要求。 铅尘:本次检测及计算结果显示喷涂喷漆工接触铅尘的8h时间加权平均浓度符合国家职业接触限值;其超限倍数计算值也符合国家规定的要求。 噪声:本次测量结果显示用人单位各工种接触40h等效声级均符合国家职业接触限值。工作场所测量结果显示冲床操作位和打磨操作位噪声强度超过85dB(A),其他作业地点噪声强度均低于85 dB(A)。 | ||||||
评价结论与建议 | 评价结论:行业分类: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17)判断该用人单位属于“C制造业”中的“33金属制品业”中的“331金属结构制造”中的“3312金属门窗制造”行业。 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根据《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2012年版)》(安监总安健[2012]73号)判定该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风险属于“二、制造业”中的“(二十)金属制品业”,为职业病危害“较重”的项目。 建议:职业病防护措施和建议、个体防护用品补充措施和建议、职业健康监护补充措施和建议;辅助用室补充措施和建议、职业卫生管理补充措施和建议。 | ||||||
技术审查专家组 评审意见 | 未涉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