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单位名称 | 河南德福缘家具有限公司 | ||||||
用人单位地理位置 | 太康县产业集聚区灵运路西段南侧 | 用人单位联系人 | 肖金霞 | ||||
项目名称 | 河南德福缘家具有限公司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 | ||||||
用人单位简介 | 河南德福缘家具有限公司始建于2014年06月19日,位于周口市太康县产业集聚区灵运路西段南侧,主要经营家具生产、购销、家饰家纺购销、家电产品、商用电磁炉、五金制品、不锈钢制品、厨具设备的技术开发及购销;上门安装及维修;节能环保设备的技术开发与销售;从事货物和技术的进出口贸易,年产3万套家具和2万张床垫。 本次评价为现状评价,评价范围为该用人单位的实木车间和软体车间具有代表性的工作场所和地点。 评价内容主要包括职业病危害因素种类、分布及浓度(强度)、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配备及佩戴情况等。 | ||||||
项目负责人 | 马慧捷 | ||||||
现场调查人员 | 谷凤娟 | 调查时间 | 2018.03.30 | 建设单位陪同人员 | 肖金霞 | ||
现场采样、检测人员 | 孙振江、曹继忠、甄梦阳、吕雪、陈玉莲、刘志刚 | 现场采样、检测时间 | 2018.04.01、02、03 | 建设单位陪同人员 | 肖金霞 | ||
用人单位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检测结果 | 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木粉尘、滑石粉尘、苯、甲苯、二甲苯、苯乙烯、乙酸丁酯、乙酸乙烯酯、噪声等。 检测结果: 总粉尘:本次检测结果显示备料工、机加工、打磨工共3个工种接触总粉尘8小时时间加权平均浓度均符合国家职业接触限值;除打磨操作位总粉尘超限倍数计算值不符合国家规定的要求,其余各个工作地点的总粉尘超限倍数计算值均符合国家规定的要求。 苯、甲苯、二甲苯、苯乙烯:本次检测及计算结果显示各工种接触苯、甲苯、二甲苯、苯乙烯的8h时间加权平均浓度和在各个作业地点的短时间接触浓度均符合国家接触限值的要求。 乙酸丁酯:本次检测及计算结果显示各工种接触乙酸丁酯的8h时间加权平均容许浓度和在各个作业地点的短时间接触浓度均符合国家接触限值的要求。 噪声:本次测量结果显示备料工、机加工、打磨工、底漆喷漆工和面漆喷漆工共5个工种接触噪声8h等效声级均符合国家职业接触限值。工作场所测量结果显示实木车间机加区封边机、实木车间机加区精密锯和实木车间备料区断料机噪声强度超过85dB(A)。对噪声强度大于85dB(A)的工作地点噪声强度频谱分析,结果显示作业场所的噪声频率在500HZ~8kHZ之间,均为中高频噪声,在同等噪声强度下,频率越高,对人体听力损害越大。 | ||||||
评价结论与建议 | 评价结论:行业分类: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17)判断该用人单位属于“C制造业”中的“21家具制造业”中的“211木质家具制造”行业。 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根据《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2012年版)》(安监总安健[2012]73号)判定该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风险属于“二、制造业”中的“(九)家具制造业”中的“1、木质家具制造”,为职业病危害“严重”的项目。 建议: (1)用人单位对逸散粉尘的打磨区隔离设置并安装除尘设施; (2)该用人单位实木车间产生粉尘的备料区、机加区和打磨区应及时清理地面积尘,并经常进行洒水作业,防止人员走动产生二次扬尘; (3)该用人单位对产生噪声较大的设备采取隔声、吸声等控制措施; (4)定期对防护设施进行检查维修并填写维修记录,确保防护设施能够运行; (5)用人单位在实木车间底漆喷漆房和面漆喷漆房设置防毒器具存放柜和事故自动报警装置; (6)个体防护用品加强现场监督; (7)尽快组织接触职业病危害的劳动者进行职业健康检查,建立、健全职业健康监护档案; (8)用人单位应在存在职业病危害因素的车间完善警示标识,在厂区设置公告栏; (9)用人单位主要负责人应进行职业卫生培训并取得培训合格证书; (10)该用人单位应按照《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2012]47号)要求,每年至少进行一次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同时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每三年至少进行一次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检测、评价结果应当存入本单位职业卫生档案,并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报告和劳动者公布。 | ||||||
技术审查专家组 评审意见 | 未涉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