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单位(用人单位) 名称 | 许昌烟草机械有限责任公司 | ||||||
建设单位(用人单位) 地理位置 | 许昌市永昌路6号许昌烟草机械有限责任公司现有厂区 | 建设单位(用人单位)联系人 | 陈广 | ||||
项目名称 | 许昌烟草机械有限责任公司铸铝车间扩建工程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 | ||||||
项目简介 | 许昌烟草机械有限责任公司是中国烟草机械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的控股子公司,专业生产烟草机械。2010年,公司提出了易地技术改造的议案,并于2010年底得到了中国烟草总公司的批复,同意许昌烟机在许昌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内新征土地进行易地技术改造。 公司易地技术改造新征土地389.86亩,规划总建筑面积154866.14平方米。按照统一规划、分步实施的原则,一期工程主要建成了联合工房(一)、联合工房(二)、综合用房、粗加工车间、铸铝车间、科研大楼等建筑,一期总建筑面积83345平方米。并于2014年11月完成一期技改工程,12月进行了整体搬迁,2015年3月投产使用,2016年9月通过了职业病防护设施验收。 在许昌烟草机械有限责任公司易地技术改造项目中,新建了长138米、跨度21米的铸铝车间(加上辅助用房合计建筑面积约3644m2),原设计该车间只进行铸铝件的生产,由于受场地面积所限,铸铝工艺所需的抛丸清理及时效处理设备均无处安装,导致新购置的设备也不能及时投产,严重影响了铸造质量的提升,铸铝车间的扩建已显得非常迫切。因此,为满足生产工艺的要求,也为更好地完成集团公司下达的生产任务,许昌烟机申请启动公司铸铝车间扩建工程的建设。 拟建项目为易地技术改造项目的附属工程,拟在易地技术改造所征用地的东北部铸铝车间南面(原预留铸造厂房的场地)进行扩建,主要为增添必要的生产设备,理顺及完善车间生产工艺流程,并设立铝锭等原辅材料存放区,扩建建筑轴线面积约2484平方米。 | ||||||
项目负责人 | 王学义 | ||||||
现场调查人员 | 王树华 | 调查时间 | 2018.1.21 | 建设单位(用人单位)陪同人员 | 陈广 | ||
现场采样、检测人员 | / | 现场采样、检测时间 | / | 建设单位(用人单位)陪同人员 | / | ||
建设项目(用人单位) 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检测结果 | 拟建项目在生产过程、劳动过程及生产环境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有: 粉尘:氧化铝尘; 物理因素:噪声、高温。 拟建项目作业工人预期职业病危害因素接触水平 工序/岗位职业病危害因素预期浓度(强度)清砂氧化铝尘、噪声粉尘浓度:2.1~3.2mg/m3噪声:82.6~83.7dB(A)热处理高温低于职业接触限值时效高温低于职业接触限值注:浓(强)度预测栏为作业工人接触的平均浓度或等效强度。 | ||||||
评价结论与建议 | 依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拟建项目属于烟草生产专用设备制造;根据《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2012年版)》(安监总安健〔2012〕73号)的规定,拟建项目属于专用设备制造,职业病危害的风险类别属于较重类;结合拟建项目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分布、接触人员、接触时间及防护措施情况及该行业职业病发病风险综合分析考虑,判定该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的风险类别为较重类。 拟建项目拟采取的各项职业卫生防护措施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要求。如果在设计和施工阶段能够切实落实项目技术资料以及本报告中所提出的补充措施和建议,保障职业卫生专项资金的投入,项目投产后加强职业病的防治管理,拟建项目在正常生产情况下,存在的职业病危害是可以预防和控制的,预计各工种或岗位接触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浓度或强度能够满足国家和地方对职业病防治方面法律、法规、规范、标准的要求。拟建项目从职业病危害控制的角度考虑是可行的。 | ||||||
技术审查专家组 评审意见 | 同意通过《预评价报告》评审,《预评价报告》按评审组意见修改、完善后存档备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