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单位 | 长葛市金来加油站 | |||
项目所在地 | 长葛市古桥镇魏庄村西 | 联系人 | 魏站长 | |
项目名称 | 长葛市金来加油站新建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 | |||
项目简介 | 长葛市金来加油站于2016年5月在长葛市工伤行政管理局办理了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该站于2016年9月先后取得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和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该加油站原设30m3埋地乙醇汽油储罐2座,30m3埋地柴油储罐1座,加油机3台。由于原站建站已久,罩棚、储罐、及加油设备陈旧老化,同时为加装油气回收装置,决定拆除原有储罐、罩棚、加油机,在原址新建30m3埋地乙醇汽油储罐2座,30m3埋地柴油储罐1座,加油机3台,并加装油气回收装置。原有站房利旧。 本次评价为职业病危害预评价,评价范围为长葛市金来加油站新建项目有关的加油作业区(以下简称加油区,指加油站内布置油卸车设施、储油设施、加油机、通气管或放散管、罐车卸车停车位等区域)和辅助服务区(指站房等,系用于加油站管理、经营和提供其他便利性服务的建筑物),以及建设施工过程的职业卫生管理情况。 通过工程分析,对建设项目总体布局、生产工艺和设备布局、建筑卫生学、职业病危害因素和危害程度及对劳动者健康的影响、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辅助用室、应急救援、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职业健康监护、职业卫生管理、职业病危害专项经费投入等进行评价。 | |||
现场调查、 采样、检测 | 现场调查 | 人员:吴江峰、黄柯 | ||
时间:2017年10月12日 | ||||
采样、检测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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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单位陪同人 | 魏站长 | |||
职业病危害因素 | 汽油、苯、甲苯、二甲苯、高温。 | |||
职业病危害因素 检测结果 | / | |||
评价结论及建议 | 评价结论: 长葛市金来加油站新建项目建成投入生产后可能产生或存在的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有汽油、苯、甲苯、二甲苯、高温等。在建设施工期可能产生或存在的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有粉尘、噪声、甲苯、二甲苯、紫外辐射、手传振动、电焊烟尘、沥青烟、汽油、甲醛等。 根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汽车加油站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有关问题的复函》(安监总厅安健函[2015]59号)的分类要求,新建、改建和扩建汽车加油站,属于可能产生一般职业病危害的建设项目,判定该项目属于“职业病危害一般”的建设项目。 建设项目在采取了建设单位拟采取的职业病防护措施和本报告职业病防护补充措施及建议的情况下,完善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贯彻执行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原则,在项目建成后加强职业卫生管理,保证防护设施正常运行,在生产工艺、原辅材料不变更的情况下,建设项目各岗位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预期接触水平能符合职业接触限值的要求。该建设项目能满足国家和地方对职业病防治方面法律法规、标准的要求。 建议:落实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制度和本报告中补充措施及建议,投产后加强职业卫生管理。 | |||
技术审查专家组 评审意见 | 建设项目概况描述较完整,建设项目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其对工作场所、劳动者健康影响及危害程度分析正确,建设项目拟采取的和报告中补充的职业病防护设施和措施的分析基本正确、合理,评价结论正确,同意通过预评价报告评审。 |